為鼓勵高科技與新興產業之發展,並營造建置國內優良投資環境,培育國內產業強而有力的競爭優勢,政府對物流產業提供了以下優惠措施,期以產生獎勵投資之積極誘導效果,進而鼓勵國內「物流新興產業」順利發展。
流通服務業及餐飲業優惠貸款
針對從事批發、零售、餐飲及物流之企業,其中物流係指從事運輸(客運除外)或倉儲之業者,提供購置土地、建築物、運輸工具或機器設備所需之資金;進行資訊化軟硬體設備所需之資金;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資產(例如商標權、營業秘密、著作權、專利權及專門技術等)所需之資金;從事營運所需之資金。貸款額度每一計畫貸款額度以不超過該核准貸款用途投資金額之百分之八十為限,每一申請企業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
相關資訊請參考流通服務業及餐飲業優惠貸款要點。
另交通部亦訂有「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敬請點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