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108 柬埔寨紡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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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政策
• 外國企業投資優惠政策
由於柬埔寨國內缺乏推動經濟發展所需的資本,因此政府對於外國投資採取開放主義,並
於2016年4月宣布其制定之相關優惠投資政策,以取代現有的稅收制度,為外國投資企業提供
具有吸引力優惠措施。對於欲進入柬埔寨投資的企業而言,最首要的條件為投資項目需經過柬
埔寨發展理事會(CDC)的批准,並獲得合格投資項目(Qualified Investment Projects, QIPs)
的認定。目前QIPs認可的投資形式包含:柬埔寨當地企業、柬埔寨與國外企業合資,以及純外
資企業。CDC所提出的投資優惠包含以下項目:
1. 允許外資100%持股進行經營(其中需注意,若為柬外合資,政府規定若外資已擁有當地
土地之權益,則外資持有股份之比例不得超過49%,若無擁有土地權益者則不受此限制);
2. 提供外資免公司營利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CIT)之優惠,最短均為3年,依項
目最久長達6年,而免稅其將由企業首度獲利或營運3年後方開始徵收,因此實際免稅期為
6~9年,免稅期過後則適用20%的稅率;
3. 進口建材、原物料、生產設備、半成品等免課進口稅;
4. 可不受資本匯出之限制。
對於成衣業而言,若為加工出口型態,則進口投入品可免課增值稅。此外,所有受QIPs認
可的項目,無論是否位於經濟特區生產,皆享有100%的出口稅豁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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