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優惠
- 園區事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原料、燃料、物料及半製品免徵進口稅捐,且無須辦理免徵、擔保、記帳及押稅手續。
- 園區事業以產品或勞務外銷者,其營業稅稅率為零。
- 園區事業可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
,申請適用五年免稅或個人投資抵減等租稅優惠。
投資人權益保障
- 外國投資人享有與本國投資者相同之優惠條件及權利。
- 外國投資人可享有園區事業100%股權,亦可尋找中華民國政府及本地企業為其共同投資者。
- 外國人或海外華僑投資之盈餘、資本利得及孳息可申請匯出。
- 外資僑資或其合併股份超過45%之企業,政府保證從營運日起20年內,不予徵收。
- 投資計畫完成1年後,外國投資人得將投資額申請1次匯出。
- 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 科學工業得經管理局核准兼營其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科學工業得經管理局核(備)准轉投資國內外公司,並依公司法第13條規定辦理。
- 科學工業得經管理局核准設立區外分公司、工廠。
政府參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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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可以申請政府參與投資,出資額最高可達總資本額49%。
代表政府出資之機關有: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或其他開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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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開發基金地址:台北市愛國西路二號3樓。
電話:+886-2-2394-4305 或 +886-2-2322-8348 轉業務組或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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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作股。
得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作股。
低利貸款
- 科學工業得向交通銀行申請低利貸款,以支應購置機器設備之價款或興建廠房設施,其利率約低於一般銀行基本放款利率2%。
- 貸款金額以不超過購置機器設備價款之80%或總投資計畫金額之65%為度。最高還款期限為10年(包括1至3年之免還本金之期間)。
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 管理局得提供創新技術研究發展獎助金,每個獲得核准之研究發展計畫,最高可獲得獎助金新台幣500萬元,但以不超過該計畫所需資金之50%為限;另申請者應完成公司登記入區營運且提具公司未來5年之研究發展整體計畫。
- 研究發展費用在一定額度內可扣抵所得稅。
- 使用於研究與發展之機器設備可免進口稅捐。
- 捐贈研發設備可作費用列支。
管理局研究開發關鍵零組件及產品補助要點
,提供高科技關鍵性產品研發補助費, 對每個獲核准之研究開發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案,最高可獲得申請案開發費用50%獎助(含補助款與配合款),且沒有獎助金額上限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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